一般来讲,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做公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多了一个部门见证而已,以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法院采信的程度要高于没做公证的,仅此而已。所以说,对于签订的合伙合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至于公证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一、合伙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合伙合同并没有固定的范本,具体情况不同合同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写明以下几个要点即可:
1、订立协议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出资情况;
2、合伙企业名称、经营项目和范围;
3、各合伙人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4、对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的具体规定;
5、合伙期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等;
6、相关的违约责任。
二、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伙开公司的注意事项有:
1、分清具体的投资比例;
2、财务部门必须找独立的代理人进行财务方面的工作;
3、要有严格的规定,限制双方的权利,规范双方的任务;
4、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5、有合伙人认缴的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6、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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