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名下的账户都能查封。不知道银行账号,也能申请,法院会同意保全,而且是能够查到对方的银行账户的,因为凭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到。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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