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三种:
1、双方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没有共同财产的,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依然判决。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已判决的如何处理
如果已判决的夫妻共同债务与新司法解释有冲突的,六个月之内可以申请再审。
一、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解释》的规定。
二、已经终审的案件,甄别时应当严格把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津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标准。比如,对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坑害另一方,另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端背负巨额债务的案件等,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三、对于符合改判条件的终审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消化在再审审查阶段或者再审调解阶段。案件必须改判的,也要尽量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四、对于符合上述改判条件的终审案件,也可由执行部门尽量通过执行和解等方式,解决对利益严重受损的配偶一方权益保护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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