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1、不可抗力原因;2、卖方明示违约;3、先卖后抵押,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4、开发商一房二卖;5、开发商隐瞒事实,包括无证售房事实、房屋抵押的事实、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退房需要什么条件
1、不能办理产权证书。
房子的产权证对于大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有些人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却拿不到产权证,一般这种情况都是由于开发商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所以导致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延期交房。
现在大家一般购买的房子都是期房,购买了期房之后是不能马上就接房的,一般大家都会和开发商那边约定好接房的时间,如果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那边却还是没有通过大家去接房,那么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房屋的质量问题肯定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所以如果开发商所出售的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影响居住,那么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4、开发商手续不全。
开发商想要修建楼房进行出售,那么就肯定就需要把相关的证件给办理好,如果开发商那边的证件不齐全,那么目前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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