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决,第二次起诉流程如下:
1、确认具体的管辖法院;
2、准备诉讼材料;
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4、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撤诉的或者根据法律需要移送管辖的,制作《民事裁定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与第一次起诉离婚间隔六个月。
第二次离婚怎么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关键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仍不能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则第二次起诉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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