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直接向法院申请。
在合同保全措施中,如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直接向法院申请。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 权 人 如 何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撤 销 债 务 人 的 行 为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其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另外,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受欺诈、受胁迫,或者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能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最后,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不撤销,撤销权不消灭。因此,债权人要想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需要符合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
债权人要想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2.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3.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受欺诈、受胁迫,或者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能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4.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不撤销,撤销权不消灭。因此,债权人要想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需符合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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