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普宁市林业局
二、办理机构
普宁市林业局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普宁分厅,选择网上申请事项,以“个人注册”方式网上注册,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派出检疫员到生产现场实施检疫,填写《产地检疫记录》
4.决定:检疫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疫情处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派出检疫员到生产现场实施检疫,填写《产地检疫记录》
4.决定:检疫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疫情处理。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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