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a)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a)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签证:
a)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在10个自然日内进行查看产地检疫证或现场检疫,符合条件的,在5个自然日内核发《植物检疫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除害处理合格后在5个自然日内签发检疫证;除害处理不合格的,在5个自然日内签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改变报检货物用途,停止调运,控制使用或者就地销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a)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a)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签证:
a)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在10个自然日内进行查看产地检疫证或现场检疫,符合条件的,在5个自然日内核发《植物检疫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除害处理合格后在5个自然日内签发检疫证;除害处理不合格的,在5个自然日内签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改变报检货物用途,停止调运,控制使用或者就地销毁。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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