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3269元标准。
2020年济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扩展资料:
自2020年1月起执行,之前我市参保企业已按2019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缴纳1-7月社会保险费,部分职工缴费基数未达到2020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应为职工调整1-7月缴费基数并补缴差额。
也就是说,本月我市参保企业在使用新基数申报缴费的同时,对于应发工资超过16346元(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限)的,要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应发工资低于3457元(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的,可按照新下限调整,也可以不调整。
调整1-7月基数并补缴差额时间为8月15日至2020年10月31日。涉及疫情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继续享受减免政策。其中已办理转移、死亡结清的,基数调整时,只计收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再收取。
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如职工仍在原社会保险申报缴费企业的,仍由企业代扣代缴;已退休、离职人员的,由单位通知职工本人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发布
按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医疗保险是和生育保险一起的缴纳。如果你还没有退休,则需要继续缴纳到退休为止。
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医疗保险实行后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实行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实行前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注: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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