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仅有五类土地:
五类土地分别为白藤街、斗门镇、白角镇、静安镇、前坞镇和连州镇。补偿标准:耕地50400元/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爱图县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地人,上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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