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如果在办理结婚时没有办法出具户口本,可以到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去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此办理。
2、如果说是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借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者加盖单位的印章的记载,您户籍情况的户口本的复印件,为您办理结婚登记。
3、如果说您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您的这个户口迁出地,或者说您另外一半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您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后悔了是否可以撤回
领了结婚证以后后悔了不可以撤销。如果登记结婚后悔了,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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