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诉后,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状。原告承担费用。所谓的公告是指发布关于受理案件的意思还是民诉法中的公告程序。如果是前者,法律没有这个规定法院有这个义务。如果是后者,公告是指在被告方下落不明,使用其他程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不符合上述答情形,法院自然也不会公告。
法院公告送达怎么查询
1、对于下落不明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当事人,可以向办案法官申请公告送达。
2、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为60日。
3、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的费用为限字数在200以内,普通价格为人民币300元整,加急价格为人民币390元整。特快价格为人民币900元整,200-300字,加收50%;300-400,加收100%;400-500,加收150%,以此类推。按照案件受理程序,一个卷号收取一份公告费。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权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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