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消保委贺村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小轿车消费投诉案,某车行免费为消费者郑先生更换一个价款5.5万元的原装变速箱总成,为消费者挽回55000元经济损失。
去年6月份消费者郑先生,从贺村镇某车行购到一辆马自达小轿车,总价款146800元。售后在行驶中多次出现档位失灵的现象,在4S店中已维修过四、五次,仍然出现老毛病,得不到根治。郑先生考虑到安全问题,提出更换发动机的要求,遭受到经销商的拒绝,郑先生不满,为此向贺村分会投诉。
贺村分会受理此案后,立刻联系了车行老板和消费者进行调查调解。车行老板解释他并不是不承担责任,消费者向他反映车子出现没有档位失灵的现象后,他也及时与4S店联系维修,如果要更换发动机他也很被动的,需要4S店同意方可更换。听了车行老板的解释后,分会工作人员当即指出,小轿车档位失灵,说明存在质量瑕疵。档位失灵可能产生安全隐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必须慎重对待,需要迅速交付修理,及时排除故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经多次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车行免费为消费者郑先生更换一个价款5.5万元原装变速箱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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