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实际上包含了诸多内容,例如工具用具的使用费用、员工的劳动补贴费用、出差所需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公司管理层的薪酬等等。
而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则明确指出,企业在彼此之间所支付的管理费,以及企业内部各营业部门之间支付的租金等项支出,均不得从中进行税前减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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