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企业员工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销户
在清算完毕之后要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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