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意外险的区别有包括的范围不一样、理赔的单位不一样、性质不一样、实施目的不一样、保障的范围不一样、存在的法律关系不一样。工伤保险为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是法律强制性地规定企业必须要为职工购买的保险,但是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商业性比较强,是以利润为经营目标的,也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可以由公民自愿选择是否要购买。
工伤鉴定程序和认定程序的区别
工伤叫做认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落实工伤待遇的两个阶段。
工伤认定是定性,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确定当事人所遭遇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法律上的“工伤”。这是后面一切待遇的基础。因为是行政行为,所以不服的话可以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是定量,看有没有留下伤残、伤残到什么程度。在认定工伤之后,另行申请。它决定了当事人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伤残待遇。如果只认定了工伤,没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者鉴定了没有达到等级,那么当事人只能要求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间正常工资和必要的护理费,没有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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