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正常交社保和公积金,并正常支付工资。虽然劳动者休产假,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仍然有义务缴交社保,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全额缴交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休产假期间社保如何缴纳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按照在职期间比例缴存即可。一般由社保机构代收上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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