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于报请逮捕的案件,可以通过改变罪名进行批准逮捕,但必须满足一定的合法条件,并且需要上级机关的同意。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但并没有设定具体的程序规制。
提出逮捕的案件可以通过改变罪名进行批准逮捕。报请逮捕案件是可以改变罪名进行批捕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条件,在变更的时候一定要得到上级机关的同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 改 变 罪 名 能 否 批 准 逮 捕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案件是可以改变罪名进行批捕的。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虽然《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但并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以及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都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
因此,在批准逮捕后,公安局又改罪名是可以的。
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但在批准逮捕后,公安局改变罪名须经上级机关同意。报请逮捕案件是可以改变罪名进行批捕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条件,在变更的时候一定要得到上级机关的同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案件是可以改变罪名进行批捕的。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虽然《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但并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以及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都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因此,在批准逮捕后,公安局又改罪名是可以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