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父母怎么给子女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婚内赠与或者继承的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由于现在的离婚率太高,很多父母想给自己子女财产,又不敢给,总怕自己辛苦半辈子的积蓄,最后被子女配偶分走一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李律师总结几个办法,可以在婚内给子女财产,也是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被分割,希望解决现在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顾虑。
1、财产赠给子女时,写赠与协议,明确约定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与配偶无关,如果子女配偶同意签字最好,让配偶也了解赠与给子女个人这个意思表示。
2、财产赠与给子女时,写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赠与给子女个人,与配偶无关,并公正。因为公正的完全是当时的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后就不会有纠纷,说赠与协议是当时签的还是快要离婚的时候才补签的。
3、父母赠与财产后,子女和配偶之间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约定父母赠与的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父母立遗嘱,明确遗产留给自己子女,属于自己子女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关。那么,这些父母留给子女的遗产就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被分割了。
一、离婚分割房产有哪些情形?
婚前购房: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后购房: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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