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都出台的房地产政策包括:
1、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国务院已签署国务院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
2、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一、附件契税减免政策
契税新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最新的房产契税政策。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如果是第一次购房,便是根据面积的大小来确定契税税率: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1、契税免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是指什么
新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指房屋因买卖、赠与、交换、继承、划拨、分制等原因导致权属需要作出转移工作时,需要向房屋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将由专职部门把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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