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担保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形有什么
1、担保方式不明确
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范围约定不明确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即上述所有项目上承担责任。
3、担保期限规定不清楚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承诺人可以和担保人一起还钱,符合法律要求。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形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担保方式不明,担保方式有两种类型,分别是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第二种是担保的范围约定不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事先约定担保范围;第三种是担保的期限约定不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全文6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