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不需要出具离婚调解书,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离婚两次第三次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两次第三次结婚需要四种证件。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再婚需要的手续包括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一婚要已经办理好了离婚登记,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2、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3、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
二、再婚怎么办理登记
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对于再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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