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一方去世另一方随意处置吗
在遵循相关法律条文及行政程序的基础之下,我们可以通过直接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来实现这一目标。
首先,需要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属的村委会提出申请,随后,该申请会被申报至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由他们负责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宅基地本身并无继承资格,然而其上的建筑物是可以依法传承给后代的。
原因在于,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所拥有的重要资产,只能由该集体的正式成员享有,因此,不是该集体成员将失去对宅基地的继承权;反之,因其房屋属性,成为遗产后可由其子女接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
夫妻离婚对于共同财产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一、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有约定的,则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共同财产。
二、如果夫妻没有特殊约定的,则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三、如果夫妻二人无法协商如何分割房产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一方去世另一方随意处置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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