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需要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在此情况下,需要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素 材 : 夫 妻 离 婚 怎 么 办 理 ?
夫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夫妻离婚需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有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另一方未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另一方可在提起诉讼后的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结婚证以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文本。办理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应自行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离婚需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如达成离婚协议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否则,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文本。离婚后,夫妻双方应自行解除婚姻关系,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9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