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遇到户主不在场怎么处理?
时间:2023-07-08 03:20:24 1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买卖房屋的不是房主,既房子产权所有人,则房子不能进行过户,必须找到房主,并且和房主商量一起办理过户,才算真的转移房屋产权。如果你实在找不到房屋主人,也不能轻易的相信别人去办过户,应该向法院诉讼,要求房主履行义务,一起办理过户。另外,双方必须签订合同,经房地局认定的相关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过户。

离婚时房子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房产过户的手续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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