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算好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按规定,退休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第二步:增加0.5%基本养老金“见分进元”
按规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第三步:可自己按条件对号入座对应涨钱
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第四步:符合艰苦、高龄条件的额外还涨
如果您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此外,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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