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具体的填写要求为:根据本人的情况,已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再婚领证流程:1.申请:需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
一、异地复婚怎么办理
异地复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3.交纳登记费,书写声明书,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户口本婚姻空白
婚姻状态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空白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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