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威海市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法律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2、《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七条注册计量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3、《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节选)
第七条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二、威海市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免一科报考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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