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时间:2023-04-07 08:41:14 2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情形不予受理。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交通事故复核时间是多久

1、收到当事人交通复核申请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这一申请的五天之内,作出是否受理复核申请的决定。如果受理复核申请的,应由该部门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如果不受理复核申请的,也应该书面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不拘于哪一方的当事人已经就此事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也已经受理的;

二是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该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的;

三是在简易程序下审判的道路交通事故;四是虽为交通事故,但车辆是在道路之外行使的。

2、如果该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受理当事人的复核申请,那么就应当在三十天之内,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三部分的内容作出审查,并向当事人给出相关结论。主要审查关于事件的事实情况、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是否确切和清楚,责任归属是否正当,有关调查和认定的程序有无违法情形。

3、如果这三部分的内容有哪一部分在审查后出现问题,那么交通管理部门就可以作出复核的最终结论,并且严格要求原来的办案机关重新去调查并且作有关责任认定;如果认为三部分内容都没有问题的,在最终结论中应当维持原判意见。

除去以上法条规定以外,还有几点是需要额外补充注意的。

1、一般情况下,复核申请是通过书面形式来解决,但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这个必要,或者当事人明确提出了要求,那么就可以由该部门传唤各当事人,现场听听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

2、当交通管理部门得出最终复核意见时,就应该及时传唤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当事人,现场告知复核结论。如果当事人不到场,就应该使用其他的合法途径将这一结论告诉当事人;

3、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次数应当限制在一次以内;

4、当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原来的办案机关重新认定其案件事实后,原来的办案机关应该在十天之内对于案件情况重新进行核实,并且撤销原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改成新的认定书;

5、如果原来的办案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重新检验和鉴定的,那么原办案机关应当在有关结果确定无误的五天之间,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修正和制作,并撤销原来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6、原办案机关如果重新得出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除了告知各当事人知晓以外,还应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方式备案。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划分了责任,并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觉得还有新的证据,证明责任划分的不合理,就可以直接找交警队要求复议,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如果过了期限那么只有等到对方起诉的时候,要求法院重新认定责任,,鉴于你有保险,可以要求交警通知你的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的,至于你垫付的部分,由于保险公司对医疗费部分的赔偿只针对医保以内的药品,其他的则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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