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失物之所以会构成盗窃罪,往往是由于行为人自身的行为与其所声称的"捡"之间存在明显界限。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明明知道该物品并非被原主人主动遗弃,而是他人无意间遗忘或者暂时性放置,但仍然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隐秘的方式将其取走,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