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收费吗
衢州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不收取费用。
二、衢州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申报材料
1、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2、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户户口簿;
4、出生医学证明;
5、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关系)。
三、衢州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二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2、《浙江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条例》浙公通字〔2020〕5号
第四十三条未成年子女申报户口投靠父亲或母亲的,由其父亲、母亲或迁入户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报。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户口投靠抚养方的,凭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办理;投靠非抚养方的,需提交父母双方同意迁移的声明。
父母双亡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居住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凭亲属关系证明或监护证明(声明)、父母双方的死亡证明或因死亡户口被注销证明等材料,将户口迁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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