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于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中国签证有五种,分别为工作类居留证件、学习类居留证件、记者类居留证件、团聚类居留证件、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
根据法律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居留证件分为以下种类:
工作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学习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
记者类居留证件,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团聚类居留证件,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发给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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