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被立案侦查以后,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被羁押,随传随到,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假释,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好,剩余刑期不再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被判处拘役、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暂时不予执行,设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考验期内遵守规定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全文4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