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犯宣判后多长时间执行
死刑犯宣判后多长时间执行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需要17日以上。如果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生效以后,还需要启动死刑复核程序。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死刑的判决宣告以后,自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死刑犯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之日起,3日内,作出死刑判决的法院把相关的材料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程序合法的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核准的裁定。但是这个期限法律上没有限制。另外,依据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所以,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的:10日+复核期+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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