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惩罚未销售的过期食品
在食品店发现过期食品未销售的,一般不给予处罚,如果销售过期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消费者权益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三、消费者如何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如下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等;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n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n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n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n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n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n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n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n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n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n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n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