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工程构成违约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百零一条【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承包商与建设方协商不成的,工人应向法院起诉。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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