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探望权的强制执行,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
一、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的,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二、对方不让见孩子要怎么应对
对方不让见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求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父或母的权利,法院会支持这一方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这一方如果探望孩子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则法院不会支持其探望孩子的诉讼请求。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已经对探望权作出了判决的,则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前妻不让看孩子起诉管用吗
有用,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院会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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