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债务抵销需要满足哪些前提
债务法定抵销应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4.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5.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哪些债务是不可以抵销的
1.性质上不得抵销的债务。
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三、债务抵销的效力是什么
抵销的效力是:
1.如果抵销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相同,抵销后,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2.如果抵销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不等时,债务数额小的一方的债务消灭,债务数额大的一方的债务部分消灭,债务人对未消灭的债务部分仍负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n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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