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男方或者女方也有合理处分自己个人收入的权利。假如小如支付每年6千元抚养费数额在自己收入可承担的范围内,同时不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支付孩子抚养费不算侵犯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权。如果小如支付孩子抚养费数额超过自己负担能力,可以向对方协商孩子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一、离婚后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不是被执行人,家属会被冻结银行卡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第7条规定,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得对被执行人以外的非执行义务主体采取网络查控措施。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亲属的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法院没有权力冻结。但是可以执行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共有的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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