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选房地点:高新区管委会B座(西楼)2楼
选房人群: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
通知形式:短信通知
选房所需材料:
选房时,单位申请人由单位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受理回执单参加选房;
户籍申请人主申请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和受理回执单参加选房,主申请人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选房的,由其配偶持家庭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以上材料均为原件)等材料及选房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选房;
无配偶、配偶也无法到场、单身申请人本人无法到场的,申请人应在选房前到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受托人参加选房时除提供选房所需的有关证明外,还应出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选房通知原文:
现定于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在高新区管委会B座(西楼)2楼进行涵园新居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届时将按照摇号排序顺序,依次进行短信通知。请各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认真阅读《2017年度高新区涵园新居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规则相关规定,时刻关注短信信息,在规定时间参加选房。
选房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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