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有什么
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履行合同的行为。
1.买卖合同关系作为一种债的关系,客体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主要就是指交付,包括买卖物和对价的交付,交付是买卖合同中核心的内容。
2.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与交付有关的条款,比如点货、验货、质量检验、如何签收、由谁来签收等,其他的履行行为包括合同保密义务、通知义务等。履行不完全或者不正确都很容易被认定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有以下这些:
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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