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一般是不能取出来的,只能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时使用。但有以下情形的,医保卡里的钱可取出使用:
1、如参保人死亡时,其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时,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相关手续;
3、在当地参保后,参保人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迁入地新账户。
医保存折的作用
参保医疗保险以后,发一个北京银行的个人帐户存折,其中的钱可以用来买一些日常用药,也可以支付小额的门诊医疗费,存折里的钱是可以自主支配的了,也可以积攒起来到将来再用。如果你身体健康,暂时花不着医疗费,也可以取出来吃饭、买衣服或买手机用。不过到用到医疗费时就得自己另行筹备了哈。
北京银行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折,只能从中取钱,不能存钱,不能当一般的储蓄存折用啦。
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金额为: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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