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就必须平分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财产会平分。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财产分割事宜: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调解书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调解书
男方:___,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身份证号___
女方:___,满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身份证号___
协议双方已于年月日在市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市路弄号层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方的共有份额归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中涉及房产事项的,其内容自办理完房产过户登记时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___
女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一)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在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之前,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不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在另一半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财产转移出去或者说转移给子女的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因为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最终目的就是不让另一半分共有财产,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转移财产最终会让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