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转租的法律风险如何规避
1.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3.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二、无效租赁合同是否影响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无效,转租合同并不必然无效。转租双方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转租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转租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转租合同有效。
三、房屋转租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转租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房屋属于合法建筑;
2.房租租赁合同有效;
3.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4.转租的租赁期限在原租期限内。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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