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可以成为未成年人实际判处的最高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十四岁以下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六岁以下不给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成为特殊累犯
未成年不能构成累犯,也不能构成特别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全文5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