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探视流程详解
行政拘留探视程序是:
1.持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见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3.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
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天。行政拘留一般是十五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由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三、什么情况不执行行政拘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n(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n(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n(三)七十周岁以上的;\n(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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