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与起诉离婚怎么选
在面临婚姻困境时,若夫妻二人均有意愿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他们可考虑通过协议方式达成离婚共识;
然而,若是其中一方并无此意,而另一方却决意要终止婚姻关系,那么采取诉讼途径便是最后的解决方案。
在诉讼离婚环节中,当夫妻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后,便可以立即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纠纷案件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先行调解;若经调解发现感情早已破裂,无法再修复,调解无果后,依法应当准许申请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和判决有效吗
协议离异与裁判离异同样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应。
当前我国离婚行为主要包括协议离异以及诉讼离异这两种形式,两者均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皆意味着夫妇间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
倘若已经顺利完成离婚手续并获取到了结婚证明书,那么便无需再次诉诸于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程序;反过来说,若已由法院作出裁决同意离婚,亦无须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程序。
在此种情况下,离婚证书与由法院所颁发的判决书同样拥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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