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游一般是需要交纳保证金。根据现行旅游合同中条款规定,由于旅行社对参团游客擅自分团、脱团及滞留境外、逾期返程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旅行社有权根据游客的实际情况收取保证金,具体保证金的标准以及收取和退换方式则由双方另行约定。
但由于出境游客人履约保证金法律法规或官方从未对此作出指引,因此,只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处理。合同有具体约定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旅游局投诉或者循法律途径解决(起诉或仲裁)。
现在,目的地国主要是看可能发生的滞留率而定,像欧美、澳洲、日本等发达国家,滞留的可能性大,收取的押金就高;而发展中国家,游客滞留的概率低,收取的押金就少。再就是看个人资料,如果一名游客已经有不止一次的出境游经历,押金肯定就会少收甚至不收;如果是初次出境,或是个人资料可疑,就会酌情多收。有的个人资料十分可疑的,就是多缴押金旅行社一般也不敢收。
保证金证明经济状况旅行社为什么不约而同地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防止逃客?
业内人士称,这一方面是响应目的地国使馆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尽可能减少旅行社的损失。目的地国最担心的是游客滞留不归。在送签时,签证处通常会要求旅行社提供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旅行社而言,收取押金就是最有效的手段。押金从3万至10万元不等,一般三五万元为最常见。收取押金虽然不能绝对保证游客不逃团,但能拿得出这笔钱的人在国内的生活境遇应该是不错的,没必要偷渡出境。例如说,一家三口去澳洲,每人1万多元的团费,加上一人5万元的押金,总共就是近20万元,拿得出20万元用于旅游的人一般在国内应该有着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生活境遇,外逃的可能性就很小,再看其个人工作和经济收入状况,就可以基本确定其是不是真的游客了。缓解游客滞留的压力从事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一直都面临游客滞留的压力。对旅行社而言,如果一再出现游客逃团现象,就会被使馆在一定时间内停发签证,难以从事出境游业务,更严重的甚至会被国家旅游局取消经营资格。这时,旅行社收取的押金就为其损失做了一定补偿。逃团造成的损失对旅行社来讲不仅有直接的经济损失,还有更重要的声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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