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的归属权
时间:2023-04-30 19:21:11 1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地下车库的归属权

地下车库的归属权如下:

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

3.部分地下车库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库可否公证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库可否公证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买卖无产权证车位时,买卖双方可以申请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民法典无产权证车库使用年限多少年

民法典对无产权证车库使用年限多少年没有规定,没有产权证的车位,使用权是多少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租赁的,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新时间:2024-09-18 10:19:59
查看不可抗力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不可抗力 最新知识
针对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