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竞业禁止争议?案件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劳动力市场开放而逐步产生的一种新型案件,随着人才流动的加剧而增多。由于中国还没有专门立法禁止竞争,所以在中国的《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和相关部门规章中只制定了一些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官对竞业禁止纠纷案件中涉及的竞业禁止条款是否合理、效力如何、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的认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本文研究了竞业禁止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对竞业禁止纠纷的审理起到指导作用。关于竞业禁止的几个问题。谁或职位可以同意竞业限制:A:根据《劳动合同法》,受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雇主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是多长:A: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竞业禁止报酬的标准确定和支付:答: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报酬的标准,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禁止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但未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且劳动者已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平均工资的30%,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工人的处理:A: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工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他应承担赔偿责任。三、竞业禁止纠纷审理的原则是什么?(一)掌握审理原则。鼓励合理流动的原则。鼓励科技人员和其他劳动者正常合理流动,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为用人单位注入新的活力,淘汰平庸人才,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科学繁荣,技术和文化。要避免对劳动者流动的偏见,注意区分正常和合理流动与非正常和不合理流动,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我们不仅要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还要保护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保护用人单位不获取合法的垄断利益。保护商业秘密的原则。商业秘密是指用人单位投资开发的技术及其自主创新的成果。依法保护商业秘密,不仅有利于鼓励和保护用人单位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社会发展。保护工人权益的原则。就业自由不能因为保护雇主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而丧失。但是,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竞业禁止协议并不是无限的,这一协议也应该受到公共权利和公共利益的限制。同时,我们还应防止工人滥用其就业自由权,故意损害雇主的利益,导致雇主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注意利益平衡原则。即以利益平衡为核心审理竞业禁止纠纷案件,以利益平衡为杠杆衡量竞业禁止纠纷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值得保护为前提,以利益平衡为约束机制,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平衡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实现利益的最优分配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前往卢巴。com进行法律咨询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